近期,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330批次样品,结果: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1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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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保县完美百信日用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西德保平安大龙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平安上龍包装饮用水”(商标:平安上龍,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2,规格:350ml/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3.0×104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
(二)隆林宁发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润田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醉牛草莓味饮料”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6-11,规格:250ml/瓶),霉菌检出值为16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20CFU/mL。
(三)隆林宏发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天牧乳品厂”生产的“八宝杂粮粥”样品(商标:天牧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8-14,规格:150g/瓶),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92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四)田林县双虹桥百杂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天牧乳品厂”生产的“八宝杂粮粥”样品(商标:天牧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8,规格:150g/杯),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9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五)乐业县广百家超市销售的标称“南宁阊澜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木薯淀粉”样品(商标:朱槿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06-06,规格:100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①1.4×104CFU/g、②2.8×104CFU/g、③2.4×104CFU/g、④2.8×104CFU/g、⑤1.8×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
(六)田阳县旺福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百色市右江区兴达食品厂”生产的“面包”样品(商标:/,生产日期/批号:2018-10-10,规格:85克/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①3.3×104 CFU/g、②2.5×103CFU/g、③1.9×104CFU/g、④1.5×104CFU/g、⑤2.2×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4CFU/g、M=105CFU/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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