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支持!支持!《新闻联播》连续三天聚焦这件事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4日下午主持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止蒙面规例》5日零时开始生效后,香港暴徒的违法暴力行径未见停止,仍继续在全港多区大肆破坏,甚至对市民施私刑。对此,香港警方6日在社交平台发表声明,警告暴徒立即停止所有违法行为,并对这种暴力行径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香港警方发表的声明 《新闻联播》连续三天聚焦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香港各界对此都表示支持并呼吁严厉执行。 10月4日 《新闻联播》四连发支持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10月4日,《新闻联播》四连发,用五分多钟的篇幅对此事进行了重点报道。 第一发丨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5日生效 根据《禁止蒙面规例》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受规管的公众集会或游行,包括非法集会、未经批准的集结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违例者最高可监禁1年,罚款2.5万港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之所以要订立《禁止蒙面规例》,是因为过去4个月进行暴力破坏的示威者几乎全部都是蒙面的,目的是隐藏身份、逃避刑责,因此也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订立此法有助警方执法。 第二发丨国务院港澳办:制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围绕移交逃犯条例修订出现的风波已经完全变质,正在外部势力的插手干预下演变为一场“港版颜色革命”。当前香港面临的最大危险是暴力横行、法治不彰。在此情况下,特区政府制订《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极为必要。 第三发丨香港中联办:坚决支持 香港中联办负责人发表谈话指出,连日来,蒙面暴徒多次公然侮辱和焚烧国旗、毁坏国庆标语牌,涂写侮辱国家和民族的字句。对这些违反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径,必须依法予以惩处。 文章强调,暴力横行、法治不彰,是香港最大的危险。所有爱国爱港者都应积极拥护支持这一规例实施,维护法治尊严、共同止暴制乱。 10月5日 专家: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 对于《禁止蒙面规例》的订立,各界纷纷表示支持。在10月5日的《新闻联播》中,香港及内地法律界发声,认为制订规例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有助于香港社会秩序早日恢复安定。 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授权给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公共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制订一些符合公众利益的规则。《禁止蒙面规例》就是按照这样做的,所以完全是符合法律、符合基本法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法令的制订并不是要限制任何的自由。相反,其实是希望应对如此罕见的暴力冲击持续的情况,以达到一个止暴制乱的效果。 此外,专家还指出,香港暴力激进分子以蒙面掩饰身份,公然挑战法律。在此情况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于法有据,极为必要。同时并不影响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会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香港的蒙面暴力活动对香港的公共安全、公众的利益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侵害,《禁止蒙面规例》是合法有效和及时的法律措施。 10月6日 香港各界:希望加快、严厉去执行 在10月6日的《新闻联播》中,我们还看到,各界人士再次发声,认为《禁止蒙面规例》有助于香港早日恢复安定,并希望特区政府“加快去执行、严厉去执行”,同时呼吁广大香港市民遵守这一规例。 香港吴颖麟律师事务所律师吴颖麟:其实市民都有反映过希望政府可以尽快加强执法力度,以达到止暴制乱的效果,我认为现在是一个非常合适的时间。 全港各区工商联会长卢锦钦:我觉得特区政府应该加快去执行,以及严厉去执行,能够停止这次暴动。我是绝对绝对支持,也符合现在的局势。
|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