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学院一大学生球场出意外,校该不该负责任?

[复制链接]
伍律师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5-11 17: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百色看点。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4月29日,广西百色市百色学院东合校区体育馆室外篮球场,下场稍作休息的李同学刚起身,自己的身体就不受控制的倒了下去。在头部直接撞击到篮球架的金属底座后,被疾驰而来的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经过几日的治疗,当地医院宣布不治身亡…(新闻素材来源极目新闻,笔者稍作整理)
百色学院一大学生球场出意外,校该不该负责任? 百色,百色学院,学院,一大,大学 百色学院一大学生球场出意外,校该不该负责任? 百色,百色学院,学院,一大,大学
一、毫无疑问,这是一件令人心痛的意外事故,对于一个普通的家庭培养一名大学生,的确很艰难,最令人可惜的是,孩子即将毕业步入社会,却在校园出了意外事故,这有什么比这种情况,更令人痛心的呢!可以想想,此时此刻孩子的家长、亲人都是无比痛心的。作为社会个人,我们也应当给予同情和理解。

二、更加残酷的现实是,从法律的角度讲,李同学作为大学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并非因为其他人故意或者过失行为,而造成头部受伤、医治无效死亡等相关事实。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看,对于未成年人,尤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的那些人做出了特别保护的规定。但是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适用《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款。

所谓“自甘风险”条款是指,《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该条款说的是行为人自愿参加具有风险的文体活动,应当独自承担,因此产生的各类风险。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可能会是教学安排,校园体育的问题和自甘风险条款可能不是直接的对应关系。
百色学院一大学生球场出意外,校该不该负责任? 百色,百色学院,学院,一大,大学
从新闻披露的信息来看,李同学是自己参加体育活动,活动并非校方组织,且也没有相关参与人员存在着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之下,李同学应自己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三、目前,家属认为学校存在着管理不当的行为,比如监控视频显示,李同学在当天晚上6时58分倒地,学生打校医务室电话,救护车在当晚7时09分抵达。在这11分钟时间内,校方没有专业人员到场,对其进行紧急救治。虽然目前没有相关的结论表明校方是否存在施救不及时等行为,并且也没有证据表明相关行为与李同学死亡之间存在着直接因果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讲,学校可能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因此无论人道主义角度或者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等其他角度讲,学校都应当担起事件的处置责任,加强与家属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妥善处理好后续事宜。

那很多人问,学校要不要负责,怎么负责?从现在掌握的信息来看,单纯依据现有法律规定,学校最多应当给予人道主义方面的关怀和帮助。




上一篇:百色田东印茶村弟媳杀嫂案详解
下一篇:“外防输入”形势严峻 国家已向广西下达大规模接种任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朱兵华 未绑定微信 发表于 2021-5-12 18: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辽宁
会员朱兵华转发了该文章到QQ空间,获得10看点币
回复 牛逼 垃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网站所发布信息,不代表百色看点和百色看点客户端观点。 转载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24 Discuz Team. Powered by Discuz!|友链申请|网站地图|桂公网安备 45100202000274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