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浩 邓昕)随着高铁快速发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旅客选择高铁出行,但由于旅客个人的种种原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火车站,而被铁路警方处罚的案例时有发生。据统计,2021年至今,因携带管制刀具进站乘车,共有20人被南宁铁路公安局柳州公安处桂林北站派出所行政拘留。 铁路警方查获的管制刀具 摄影 陈龙安
1月19日13时55分许,桂林北站派出所民警在执勤时,接安检员秦某报称,其在进站口对一名男性旅客进行安检时,从其携带的黑色行李箱内查出一把管制刀具。接报后执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该男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核实,该名男子叫谭某,经核实其携带的管制刀具为半年前在网上购买所得,此次准备携带此刀乘车回湖南老家。桂林北站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谭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时收缴其携带的管制刀具一把。
谭某指认其携带的管制刀具 摄影 陈龙安
对于旅客携带管制刀具的多种原因,桂林铁路警方表示: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均属于管制刀具,要清楚普通刀具和管制刀具的区别,不能携带管制刀具进站乘车。在出行前,要仔细清点携带的行李物品,避免误将违禁品、危险品带入车站,从而耽误自己的行程。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乘坐火车出行的旅客朋友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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