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百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2号)显示,中国银行百色分行存在未按规定上报案件风险信息和案件信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百色监管分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12月19日消息,百色银监分局近日发布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百色市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被挪用的行为,被百色监分局罚款70万元。
以下为百色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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