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决战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会上表示,参照国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的做法,从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中确定贫困程度最深的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那坡县等4个县为极度贫困县。同时在全区范围内确定了100个极度贫困村、10000户以上极度贫困户。100个极度贫困村分布在23个县(市、区),10000户极度贫困户分布在97个县,其中有1238户分布在4个极度贫困县,有267户分布在100个极度贫困村。
2017年下半年以来,我区以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1490个深度贫困村为主战场,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全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然而在实践中,部分贫困程度最深的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以及特殊贫困群体受限于各方面因素,减贫成效不明显,迫切需要给予更为特殊、更大力度的扶持。为此,我区参照国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的做法,从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中确定贫困程度最深的大化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那坡县等4个县为极度贫困县。同时在全区范围内确定了100个极度贫困村、10000户以上极度贫困户。100个极度贫困村分布在23个县(市、区),10000户极度贫困户分布在97个县,其中有1238户分布在4个极度贫困县,有267户分布在100个极度贫困村。
“支持政策”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区极度贫困县、极度贫困村和极度贫困户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关于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打赢打好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的具体行动。“支持政策”的出台,对于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将有效解决极度贫困地区资金投入不够足、政策覆盖不彻底等问题,通过加大扶持力度,集中两年攻坚,确保到2020年极度贫困地区实现全面脱贫。
“支持政策”在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同时积极借鉴国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政策的亮点,结合我区极度贫困县、极度贫困村、极度贫困户实际,以“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为重点,围绕贫困户脱贫“八有一超”、贫困村摘帽“十一有一低于”、贫困县退出“九有一低于”标准,在资金、重大项目、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住房、产业、就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内容丰富、措施具体。
“支持政策”共十七条。其中,第一条是明确政策的适用范围。第二条至第十五条是具体的支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重大项目支持、金融支持、土地保障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教育保障支持、基本医疗保障支持、住房保障支持、产业扶持、就业扶持、生态扶持、低保兜底保障、社会扶贫、工作保障,共十四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明确政策解释问题和享受期限。
本次出台的“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仅限于4个极度贫困县、100个极度贫困村和经自治区审核备案的10000户以上极度贫困户,其他的县(市、区)、乡镇、行政村和农户均不在享受范围。
但从工作覆盖范围来说,“支持政策”包括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支持、金融支持、土地保障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教育保障支持、基本医疗保障支持、住房保障支持、产业扶持、就业扶持、生态扶持、低保兜底保障、社会扶贫、工作保障等方面。同时,极度贫困地区在享受上述政策扶持之外,还享受其他普惠性脱贫攻坚政策。
较以往的脱贫攻坚政策,“支持政策”对扶持对象的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如在资金支持方面,明确“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总盘子中每年另切块安排每个极度贫困县5000万元以上、每个极度贫困村200万元以上”;
在金融方面,明确“每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每家合作社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额度,财政全额贴息补助期限可由3年延长至5年”;
在就业扶持方面,明确“每个极度贫困县安排500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每个极度贫困村安排10个以上公益性岗位,每户极度贫困户安排1个公益性岗位”等。
同时,“支持政策”也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提出极度贫困地区2019年底前10户以上自然屯(整屯搬迁的除外)全部通路,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全部通生活用电,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建设达到标准化,全部完成危房改造等。
“支持政策”是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的,着重对照极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聚焦极度贫困地区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参照国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的做法,积极借鉴“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好的经验,确保“支持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更具操作性。在工作措施上,更加具体、更加细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解决办法,确保把各项扶持政策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如在重大项目方面,提出“每年安排每个极度贫困县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1个以上”;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每年单列每个极度贫困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少于1000亩”;在教育保障方面,提出“支持1500人以上人口且有条件的极度贫困村建设一批村级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小学设立附属幼儿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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