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餐具、筷子,酒店住宿使用的一次性牙膏、牙刷、梳子、拖鞋等,是当前生活垃圾的增量来源之一。 11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三审。条例草案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提供国家禁止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得主动提供其他一次性餐具;住宿服务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酒店住宿的一次性用具。记者 郭燕群摄 当前,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同时提出“旅游、住宿等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条例草案三审稿拟借鉴区外立法经验,新增一项规定,在明确国家规定对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快递等行业禁限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基础上,对餐饮、住宿行业提供一次性用品进一步加以规制。 ▲餐饮店提供的一次性筷子。 因此,条例草案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提供国家禁止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得主动提供其他一次性餐具;住宿服务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同时明确由自治区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分别制定不得主动提供的一次性餐具目录、一次性用品目录。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餐具和用品”规定的出发点,是为在尽量降低对行业影响的前提下,以点带面,引导全社会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对此,条例草案三审稿同时相应增设了法律责任规定,对违法提供国家禁限范围内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对餐饮和住宿服务经营者主动提供其他一次性用品的,分别设定了责令期限改正和不同幅度的罚款处罚。 百色看点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推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广西的地方性法规早已有相关规定。比如,2020年8月1日施行的《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就明确提出,住宿和餐饮经营者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碗、筷子、调羹等餐具。目前,在一些较大的外卖平台App,当消费者下单后,会出现“需要餐具”和“无需餐具,助力环保,减碳38g”的提示,供消费者选择,减少提供一次性餐具。在南宁街头一些规模比较小的餐饮店或餐饮摊点,仍然会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将在明年初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 |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