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很多事项跟你有关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 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承接和调整49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8项,承接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行政许可事项31项,依据行政法规设定为行政许可事项2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7项。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承接方案,明确承接事权范围和管理层级。对取消、承接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编制、修订行政许可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确保调整到位、监管到位。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必要受理条件;对新增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精神,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百色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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