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百色城区园博园发生1起命案,致1人死亡,2名犯罪嫌疑人作案后畏罪潜逃。案发后,百色警方严密布控,用5小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林、黄某桢。 案件侦结移送至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以被告人梁某林、黄某桢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3月11日下午,该案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4月30日晚至5月1日4时许,被告人梁某林、黄某桢与亲友一同喝酒,期间梁某林表示心情不好想找人打架。散席后,梁某林、黄某桢骑电动车途经百色市右江区环岛一路靠园博园民族广场西侧人行道时,看到被害人覃某某(17岁)及其朋友在路边抽烟聊天,认为覃某某等人挡路,看他们不顺眼,于是二人便借着酒兴殴打覃某某等人,覃某某的朋友见状立刻躲开,梁某林、黄某桢遂将素不相识的覃某某踢倒在地,并对覃某某拳打脚踢,致覃某某颅脑损伤死亡。之后二人骑电动车逃离现场。 庭审中,检察官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梁某林、黄某桢进行了讯问,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向法庭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辨认笔录等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开展了法庭辩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林、黄某桢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建议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两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梁某林、黄某桢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处罚。该案将择期宣判。2名年轻人的酒后冲动行为,导致1名未成年人的人生就此终结,3个家庭因此破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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