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告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西林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司法的权威公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现将我县2019年度第二季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当事人身份信息予以曝光。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西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招投标等限制行为,监督电话:0776-8665155 8661033 下列被执行人经法院公告督促后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名单的若干意见》,公布被失信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限制招投标等,并列入全国失信人员系统。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第二季度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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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特别提示:对于已发送的内容,微信不提供修改功能,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将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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