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所持有的驾驶证不能驾驶小型汽车,但仍冒险驾车上路,遇交警执勤慌不择路,企图倒车并掉头逃避检查,殊不知操作不当碰撞其他车辆,再撞坏交通设施后驾车逃逸。
次日,肇事者罗某包到当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被处罚款并记驾驶证24分。
4月30日晚,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内开展统一夜查时,一辆车牌为桂L1DXXX蓝色小轿车在接近执勤点时企图掉头,但在倒车过程中碰撞紧跟其后的一辆面包车,而面包车因惯性作用又碰撞停在后面的另一辆小汽车。 事故发生后,蓝色小轿车并没有停下来,而是不顾执勤民警的制止和拦截,撞坏执勤现场的隔离水码后加速逃离现场。 执勤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和查缉布控工作。通过调取肇事车辆逃逸路线的监控视频,办案民警确定该肇事车藏匿范围并展开地毯式走访排查工作,于当晚22时30分在城区洪新区一居民巷内找到了肇事车辆,但该车已经“人去车空”了。通过车牌查询,以及视频监控比对,办案民警发现肇事者即是车主罗某包。经多次电话联系,其手机都处于关机状态。 慑于法律的威严,5月1日下午,罗某包独自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经核查,罗某包只持有D类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肇事驾驶员罗某包因肇事逃逸、准驾不符和拒绝检查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200元和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同时还将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百色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守法才能平安,驾车出行一定要证照齐全、随身携带。如若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保护现场,不要心存侥幸企图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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