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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联合启动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学校创建行动,印发实施方案,按照重点培育、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红烛先锋”工程,树立“党建+”理念,面向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决定在2019年评选出100所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打造一批中小学党建工作典型,通过示范引领提升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创建工作明确规定,学校党组织上年度支部“对标定级·整体提升”星级评定均达四星级以上的方可申报。同时,明确将5种情形纳入“一票否决”,即上年度至申报前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国法,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学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该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党组织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高质量推进。
注重运用,彰显实效。创建工作注重结果运用,明确规定,获得“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校”称号的,每年从党费中补助党组织活动经费1万元;属于公办学校的,在当年绩效考评中给予相应加分;在示范校(含创建期间)担任党务工作者满1年的,在职称评定中可以按照个人获得相应等次荣誉给予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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