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试过这样的自由,从学校出来了以后。
青春是什么?它只是一个代名词,(说实在‘代名词’是什么东西我现在还不清楚,字面意思好像‘代理名词’之类的,就像‘代理班长’一个意思吧。觉得好听就用了。)是我不羁、叛逆和单纯的表现。表现为上班时候我敢同老摇顶撞,丝毫不怕他会暗中减我工资的意思、下班时我行我素,什么事都不会跟家人商量,还有相信世上有爱情这种幼稚的想法。
小时候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就长大了。我记得家里的那盘忍者神龟游戏还没全部通关呢,就呼啦的一下子进入了青春期,然后就要忙着考试,忙着泡妞,忙着为理想热血沸腾。
都过了几年,高中出来后,大家该干嘛的干嘛,该上大学的上大学,该工作的工作,该成家的成家,该立业的立业。而我,在佛山飘飘荡荡了两年,除了读书时写文章还发点余热外,其余什么的冷淡了。有时候我就在想,我前些年我都干了什么了?好像什么都没干,却也从来都没闲过,可还是一无是处,一无所有。义务教育好像浪费了我十二年的时光,才让我在原本就应该为社会主义发光发热的青春期迷茫失措,不少为国家和社会制造负担。
所以从现在开始,决定把青春奉献给社会。可现实表明,在中国,青春是非常非常廉价的,以至于我不愿贱卖自己的青春,就从冠益里辞了,在家待业着。
拉阿骄到市场烧烤摊上喝了些酒,我觉得有必要庆祝一下。因为从明天开始,我将是一个自由职业人,自由职业耶,想干嘛就干嘛,其实这都是蒙自己的玩意儿。
阿骄跟我各自吹了一瓶金威,他说我酒量见长,以前这伙儿早趴下了。那是,我自认为酒量偏低,可是那也不关我什么事啊,谁让我爸给我配给小容量的油箱啊。可今个儿我的确是超长发挥了,三瓶下去楞清醒得很,而且有点越喝越上瘾的劲头。都他妈的憋屈了,一天到晚在那儿装犊子,今晚算是把自己豁出去了,甩手就把老板炒了,签名时候把自己练了好久的狂草搬了出来,刷刷的自己都有点看不懂,“文”字后一尾拉得老长,拖曳到主任签名栏里边去了,那架势,真他娘的叼。
然后,用一个很大的纸箱把自己的东西都装进里面,竟塞得满满,心想两年没赚到钱,附属的东西倒不少。
阿骄又开了一瓶:“又是谢谢惠顾,靠!”随手扔到走廊上,瓶盖叮叮地响了几下,被来来往往的人踢了出去。天气太热,到肥婆那里买酒喝的人也多,中奖率几乎为零,想金威啤酒刚到佛山做宣传的时候,有次我跟莫老爷去烧烤档喝,就要了两瓶,每开每中,后来居然有“再来一件”的,两人看样子是撑不完的,索性就打电话叫人过去,七八个人满满当当围了一桌,干到凌晨三点多才散伙。后来一结帐,三分之一的工资都化为乌有了,这才想起来,老是中奖也不是什么好事儿。
“庆祝你顺利结业!”阿骄举起瓶子作豪情万丈状。
丫可能是喝多了,如果结业也值得庆祝的话,那人生应该庆祝的东西就太多了。比如说受了领导的夸奖,捡了钱包,得了一个靓女的媚眼或是新买了什么东西,这些都很更比失业值得庆祝。以前我有一哥们,经常动不动就“开张开张”的,你新租了房子,新买了电脑,新交了女朋友,他都极热情洋溢的说:“新的啊?什么时候开张请哥们儿喝啊?”,“不开张肯定用不了多久。”有时候真的烦了。有次他新买了条内裤,我说:“新的啊?什么时候开张啊?哥们儿等着喝呢。”
庆祝——为了告别旧的东西,迎接新的东西。
喝啤酒有一坏处,就是尿多,新陈代谢快的同志可能一瓶酒没喝完就跑了厕所三趟,。但能喝,据说这样的人可以喝一天的啤酒。显而易见,啤酒刚下肚没多久,见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便从下水道出去了,相当于一个漏斗,首尾相通,能醉才怪。我就没那天赋,本身新陈代谢就慢,再加上容量小,两瓶下肚就像火烧山似的全身通红,酒精全往脑门上整,不多会儿便晕晕呼呼的。阿骄又再次的举起,我们碰了个响瓶,瓶底跷得老高。空了,我把酒瓶撂下,点了一支长寿,吐着烟圈看着天幕下零星闪烁的星星。
这就是我要结束的冠益的生活。
我确定我要上趟厕所,虽然代谢慢,但它也确确实实代谢。烧烤摊的唯一缺陷在于,厕所非常难得,由于是摆摊类型的营业场所,周围很少有类似于厕所的东西,有也是非常之简陋的,一不小心就可能被人偷窥。我决定自己踱去外边的林子里解决,之所以选择踱步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可以更充分的使啤酒通过某化学方程式转变为尿液。另一方面,由于尿袋里库存了大量的东西以至于我无法快速行走。
后边烧烤摊的噪杂声渐行渐远,我在一片杂草丛生的地方停了下来。双脚张开与肩同宽,挺胸收腹吸气,刚要拉开班尼路的手动阀门,却听到一个可怕的声音。
“啊!你想干什么?”
我一哆嗦,连忙循声看去,见一男一女在不远处的地方挣扎着。我以为我误入了人家幽会静地了,赶紧往相反方向转移,可却听到女的喊救命。我回头一瞅,他们厮打着,确切说是女的在拼命想挣脱男的,可力气小被摁到了地下,只能喊救命。我心里骂了一句妈的,捡起地上的一根粗树枝,然后对着男的吼道:“禽兽,放开那女孩!”
这句话让我想到QQ群里的一张搞笑图片,一个瘦四眼仔只穿一裤衩,裤衩上别着一把菜刀,手指前方作见义勇为状说:禽兽,放开那女孩!
男的回过头来看我,我没等他反应,一个箭步飞身上去,一脚将他跩到一边,甩开木棍打在了他的腰上。他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样都没事,显然是经过了高强度的装备炼化,属性至少+12以上,一个扫堂腿立马把我掀个人仰马翻。经过一番殊死搏斗,我终于把那禽兽制服。后来那女孩见我英勇舍命相救,被我所迷倒,决定以身相许……
“靠,洒泡尿那么久,我瘪大条都比你快。”阿骄用脚踹了下我的屁股,然后在我傍边岔开双脚放水。我不得不从刚才那段“英雄救美”的幻想中回过神来,继续我的事。阿骄说是真的,有次我小解,刚好他要大解,我还没尿完他就已经提裤子完事了,跟宋丹丹说的那个把大象装冰箱一样,一开一放一关就完了。
待业的第一天感觉比上班还累。应阿骄要求七点半起床去做市场调查,然后顺便看了下外面的招聘广告,以估量一下自己在社会上的价值。结果显示,自己在社会上毫无价值,这个结果早在自己的意料之中,所以没有给我造成多大的心里创伤。我名副其实的高不成、低不就,骑着单车看着五花八门的广告,各种“本科毕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之类的字眼层出不穷,除了“五官端正”我符合条件外,其余的均不合格。所以,继续待业成了唯一的方案。
八月份的天气还是很热,我决定去先把头发理了,这样应该会比较凉爽一点,还可以在我骑单车的时候减少一点空气阻力。单车去年买的,现在差不多坏了,刚换了胎,但刹车还是很灵的,只不过有时候需要用脚来辅助。这么一台车子,虽然跟我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外表格格不入,但要是放到三十年前,骑着它肯定是很拉风的,说不定还会招人嫉妒呢。可是三十年前我都还呈液态呢,我去想它干嘛!
恍惚着就过了半个月,按我前任职位的工资推算,这半个月至少都有一千元,可惜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浪费掉了.在这半个月里,我迷茫,我懊悔,我浑浑噩噩.买过彩票,把烟钱毁了.炒过股票,进去就被套死.想开店想摆摊甚至想去卖早餐,就是不想再过着一直都在过的生活.
我有梦想!
老爸说有梦想也不要随便说出来,现在的时代,梦想多得泛滥,不会像马丁·路德·金那样振臂一呼:我有一个梦想,就会应者云集的.除非你振臂一呼:我有一个二奶!
生活还要继续,所以我还要去像往常一样上班。
生活与我,本该如此,这是我入厂前对自己说的一句话。
接下来就是现在的乐盈生活。
我曾以为我将会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曾以为我多么不可一世,这充斥理想的脑袋时常像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我不厌恶劳动,我也仇视懒惰,可我不甘心的是,那些目光短浅、不思进取、甚至懒散甚至迂腐的人竟然和我做同一个工作!
拿过年级第一、经常性的班级第一、三好学生、积极分子,作文常被老师当范文诵读。学过美术,其绘画作品使得美术老师惊讶。会弹吉它,曾在午休时间弹奏,博得宿舍大妈的连声喝彩。其身不长,却会打篮球。更重要的是,会写诗。
一手好诗。
可是,这些只能成为我更加痛恨这个世界的理由。
我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严严实实,拒绝别人来窥视,我选择沉默。所以在整个喧嚣的上班时间中,你可以看见我一个人只是埋头做事,表情冷漠得像要结霜。
三个月过去了,我依旧像个新入厂的员工,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那个曾经在黑板上显赫一时的名字。不过不要紧,因为我活在自己的世界,所有关于自己之外的东西都与我无关。
厂里是生产玻璃的,各种玻璃杯,玻璃制品陈列在车间里,琳琅满目。我的工作就是要将它们都打包好,然后拉给别人处理,其实我的工作就是打包,他们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组装,我更宁愿叫打杂。
玻璃是易碎的,如人的心。碎的东西就会伤人,不只玻璃,心也一样,如果一个人心碎了你还去碰他(她),你最好小心了。很幸运我身边没有碎心人,只有碎玻璃,但万幸中的不幸是我被弄伤了。
一块碎玻璃在我左手中指的内侧划开一道长约4CM的口子,血迅速地涌出来,向四处漫延。我本能地将右手摁住,也无济于事,很快右手也被鲜血浸透。
思想滞停了约0.02秒,相当于一台奔四计算机运算十万次所用的时间,我叫了一下班长,他没有听见,于是我提高分贝叫道——万富贵!创可贴!
他没有任何迟疑,惯性地将创可贴从口袋里拿出来,麻利地撕开准备帮我贴上。
“把手拿开。”
我把僵摁在左手上的右手拿开,血冒了出来。三条创可贴同时献身,但好像没有多大用处,一开始就知道,创可贴解决不了问题,但我还得先找它,因为这是程序问题。
经班长书面提交,技术部门严格鉴定,上级领导慎重审核,我被同意送去就医院包扎。坐在柔软的丰田汽车上座位上,我安静地看着反光镜中的自己,心绪莫名的伤感。不是因为伤口,而是伤感自己与豪华的汽车不相衬,显得那么寒酸。
多希望握在方向盘上的那双手是我的。
我开着车/
在迷蒙的傍晚/
在陌生的城市/
向着陌生的地方/
我开着歌/
是悠伤的惆怅/
是温柔的泪水/
散落在那远方……/
躺在外科室的手术台上,我心绪平稳了许多,不知道是因为福尔马琳的气味还是因为医生在旁边。当撕开那三片创可贴的时候,我的血还在流,医生说让它流,因为这是淤血,所以我闭上眼睛,感受血液从身体流出的感觉,那种接近死亡的感觉。
因为我是作家,或者我的理想是作家,我需要感受身边的一切。
一支麻醉针打在我受伤的中指与食指之间,整个手掌顿时像厚了许多,我突然想到了华陀,那个制造麻药的人。除了稍微感觉手掌有摩挲,整个过程在不知觉中进行。主针的是位女医生,像是刚从学校出来的,她那双眼睛很年轻,明眸,但我不敢肯定她是不是也皓齿,因为她戴着口罩。
“怎么弄伤的?”
“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弄的。”
“是什么东西?”
“玻璃。”
“是杯子的那种玻璃?”
“嗯。”
我不知道找出那凶器会不会对治疗有好处,所以随便应了声。她似乎不太在意,继续刨根问底,打探伤口的身世。
“从受伤到现在有多长时间?”
“大概一个小时。”
“活动一下手指,还能活动吗?”
这句话突然提醒了我,我又突然地被这句话提醒到,完了,我不能弹吉它了!我马上调动了下小脑,活动指令通过神经末稍传到中指上,它动了一下。还好,可我还是很郁闷,你可以想像到我肿着手指弹琴的情形。
“很好,没伤到筋。”她开始穿针引线,然后低头缝补伤口。我侧过脸看她,她认真的样子很迷人,尤其她的眼睛。
一切开始静下来,虽然原来也不吵。
我又悄悄闭上眼睛,闭上眼睛不可能发出任何声音,但我还是喜欢用“悄悄”这个词,只为了烘托现在这安静的气氛。
浓烈的色彩,充满诡秘的味道,是凡高?是莫奈?还是毕加索?一幅画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一个枯瘦的男人歪仰躺在一个凌乱的白色大床上,床头有本翻开的书,一些黑色的玫瑰散落在地板上,一只乌鸦单着脚立在窗头,掉了漆的灰墙,几封信件,一个穿着白色护士服的女人帮男人缝左手的伤口,衣服上沾着深红的血液。
男人右手垂在地上,脉搏处一条深深的割口在地上流了一滩血。
摊开的书上写着——马太福音第十章:拯救你恨的人。
突然感觉有点疼痛,我睁开眼睛问她麻药是不是失效了,她说哪有那么快,12剂量的麻药,够一只成年小白鼠睡三个小时。我很怀疑她们是不是拿小白鼠做过试验,可是这也并不重要,我只想说说话,只想跟她说说话。
如果一个男人突然间很有力量的话,那么这个力量绝大多数来源于女人。
“怎么?疼了吗?”
“呵呵,开玩笑,一点没感觉。”说这话的时候我把头扭向一边,表情曲扭。虽然眼前的这个女医生不可能让我产生任何的力量和冲动,但为表现男人的气概,我掩盖了我的真实感觉。因为刚才我在病历本上填的是我的真实年龄,23岁,纯爷们儿,被她看到了。如果她没有看到,或许我可以冒充未成年人大哭大叫地喊痛。
23岁了,曾经沧海难为水。
23岁了,我保持着一副童真的外表和跳动着一颗苍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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