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告人周某某、邓某某、贵某某、吴某某等四人涉嫌诈骗案,以及被告人姚某某、李某某等诈骗案在那坡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开庭审理的,还有钱某某、黄某贵等四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那坡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梁钊副检察长,黄明学科长,以及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别以“中华青山扶贫基金会”,“河北雄安新区扶贫项目”为名,以制作假的公文书、红头文件等手段,诱骗受害人李某云团队以及郑某瑞团队,骗取了这两个团队分别1476万元和893万余元的钱财,两起案子受害群众多达十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2369万余元人民币。
被告人周某某、邓某某诈诈骗得1476万元人民币,又通过被告人吴某某找到钱某某等人刷卡套现,套现金额高达1415万元人民币,公诉机关以钱某某、黄某贵等四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那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本案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几大方面进行举证,控辩双方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论,被告人也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辩解及最后陈述,经过依法开庭审理,查明了各被告人所犯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
审核:梁 钊图/文:雷宇莲 编辑:黄晓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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