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五塘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在微信群聊发布不当言论,涉嫌网络寻衅滋事的案件。 违法嫌疑人于10月13日在微信群聊中发表了关于“10.12”玉林北流地震的不当言论,聊天截图在网上广泛传播不断发酵,引起了群众的极大关注和愤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塘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成功锁定违法嫌疑人廖某某(女,46岁,广西靖西人)经查,廖某某对通过微信群聊发布不当言论的违法事实行为供认不讳。
五塘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廖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发布不当言论,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法治化治理,既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更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建设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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