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公司要求新入职的员工 办理信用卡交给公司“托管精养” 并承诺持卡人每月能获得 几百元的理财收益…… 这样的“好事” 让大学刚毕业的小苏碰上了 没想到骗局也由此开始
“精养”的信用卡被透支
只得贷款“填窟窿”
小苏告诉记者,去年10月初,经朋友介绍,他到广西星之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之海公司”)上班。
当时公司要求,员工入职必须办理信用卡,并交给公司支配,离职一个月后,归还所有信用卡及欠款。为此,双方还签订了《员工信用卡精养托管理财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的托管周期为一年,公司负责每月刷卡消费,提升额度。在使用期间,公司会给员工支付一定的理财收益金。
小苏说,刚开始他办的信用卡每月的收益金有200元左右,后期办的信用卡多了,每月的收益金有400多元。
今年6月,小苏从星之海公司辞职。几个月后,小苏开始频频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
因为担心星之海公司逾期还款会给自己带来信用污点,小苏贷款近6万元,还清了4张信用卡中的所有欠款。
记者调查
公司称经营困难,会分批还款
据悉,有20多人和小苏一样,都经历了相同的事情。10月24日,记者来到位于南宁市金湖路的星之海公司,发现该公司已大门紧闭。
该公司总经理余某锦称,公司创立之初是想打造大学生创业平台,因此招聘员工时就设定了条件,要求员工入职必须要办理信用卡,并交给公司托管“精养”。
但公司在运作中缺乏经验,导致现在收支不平衡,目前他们已经遣散员工,并准备搬离现有办公地点以降低成本,对拖欠员工信用卡中的费用,他们会想办法分批补上。
律师说法
“精养”协议已涉嫌违法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张庆兴律师认为,公司签订协议帮员工“精养”信用卡,已涉嫌违法违规。
根据相关信用卡使用要求,禁止将自身所持有的信用卡非正当性的交由他人使用。该事件中的托管养卡行为,虽未明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却涉嫌恶意串通虚假消费,以求信用卡可以快速提额的目的,实际对发卡行造成一定的损害,星之海公司的行为已涉嫌诈骗。
张庆兴律师建议,员工可以根据约定解除双方的协议并收回信用卡,为防止因无法还款影响到自身的征信问题,可以考虑先行筹集资金向银行还款,还款后,再另行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公司追偿。
刚毕业的大学生往往都 比较缺乏社会经验 早报君在此提醒大家 不要因为公司承诺给予的蝇头小利 就签订风险性极大的协议 对用人单位提出的一些非分要求 也要坚持拒绝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王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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