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政法〔2019〕45号)精神,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经全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委(厅)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拟推荐崇左市等5个市为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市,南宁市邕宁区等19个县(市、区)为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市、区),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等16个乡镇(街道)为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乡镇(街道),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策法规处等10个集体为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集体,南宁市委政法委综治一科科长曹莉等50人为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市
崇左市、北海市、来宾市、防城港市、贵港市。
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市、区)
南宁市邕宁区、马山县、柳州市城中区、恭城瑶族自治县、梧州市万秀区、梧州市长洲区、北海市银海区、东兴市、浦北县、贵港市覃塘区、北流市、容县、德保县、田东县、贺州市八步区、昭平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凭祥市。
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乡镇(街道)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柳州市柳南区河西街道、永福县广福乡、梧州市长洲区大塘街道、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防城港市防城区华石镇、钦州市钦北区鸿亭街道、灵山县三海街道、平南县丹竹镇、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田阳县五村镇、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镇、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安乡、象州县象州镇、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
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集体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策法规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八秘书处、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合信息处、自治区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自治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自治区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区划地名处、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南宁铁路局集团政法办。
2017-2018年度建设平安广西活动先进个人
曹 莉 南宁市委政法委综治一科科长
梁咸梅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蔡国宏 南宁市青秀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建普 南宁市西乡塘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欧顺红 柳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添智 三江侗族自治县法院刑庭庭长 覃韦光 柳城县委政法委扫黑办、禁毒办副主任 熊朝凯 柳州市柳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徐彦平 桂林市七星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季 健 桂林市公安局反恐怖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陆增勇 灌阳县黄关镇李官村综治办主任,兼任村协警 胡作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李荣亮 平乐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倪志明 梧州市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科科长 唐培乾 藤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邓行福 蒙山县蒙山镇综治办副主任 黄晓峰 北海市合浦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 杨真海 北海市公安局情报支队支队长 苏润青 上思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陈 滴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黄开立 钦州市委政法委委员 朱 勇 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铭 桂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 璟 平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护路办主任 苏 伟 玉林市玉州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陈家广 博白县亚山镇民富村人民调解员 黄达贵 容县教育局局长 覃辉文 贺州市委政法委宣传和政策研究室主任 涂少华 钟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罗云华 百色市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科干部 高 波 那坡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吉展 平果县委政法委流管办副主任 周正式 田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承市 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韦 斌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 李庆军 河池市宜州区委政法委社会治理和综治督导股股长 刘海婧 南丹县里湖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综治办主任 汤加良 来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廖 莎 武宣县桐岭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刘 勇 宁明县委书记 何宏良 崇左市公安局民警 甘新志 扶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於志宏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三处(基层办)副处长 候树萍 自治区信访局二级调研员 覃炳达 自治区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马 磊 自治区国家安全厅分析通报处一级调查员 周晓丽 自治区财政厅国防政法处二级主任科员 高洁斌 自治区人社厅信访处副处长 胡立庆 自治区住建厅信访办主任 刘 望 广西武警总队参谋部作战勤务处处长
公示期五天(11月14日至11月18日)。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9年11月18日前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者直接送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平安建设指导处,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5号,邮政编码530022;或以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771—6119093。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2019年11月13日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