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近期, 右江区正式出台 《右江区鼓励区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实施方案》 一起来看↓↓↓
11月27日,右江区正式出台《右江区鼓励区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实施方案》,以激发外出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热情,推动人才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加快发展“归雁经济”,把返乡就业创业培育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引擎。
据悉,右江区返乡就业人员(需提供本年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右江区禄源工业园区企业、百色市六塘工业园区企业和右江区已认定的厂房类就业扶贫车间(以下简称“企业车间”)签订1年以上(含)劳务协议的,并连续实际在企业(车间)工作满3个月,给予就业人员个人奖励1200元/人,返乡就业人员工作满3个月后按奖励申请程序申请奖励,奖励金按每人400元/月发放。对于推荐返乡就业人员到企业(车间)就业,签订1年以上(含)劳务协议并工作满3个月(含)以上的推荐人员,每成功推荐1人,给推荐人员300~500元的奖励,被推荐人员属于2016年、2017年、2018年脱贫户及未脱贫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给予500元奖励,其余人员为300元。对返乡就业人员与企业(车间)签订1年以上(含)劳务协议并工作满3个月(含)以上,有意愿送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到城区学校就读的,新学期开学优先就近安排到有学额的城区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就读。
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来源:百色市右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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