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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色百东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廖伟超受贿500多万一审获刑十年
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百色百东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廖伟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廖伟超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廖伟超利用其担任百色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那坡百益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西百色百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百色润东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5.6万元和2万美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案件调查期间,被告人廖伟超向百色市监察委员会退出的赃款人民币253.77913万元(含已兑换的2万美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285.5万元依法继续追缴。
之前,经百色市委批准,百色市纪委监委对广西百色百东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廖伟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廖伟超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廖伟超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擅权妄为,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廖伟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百色市百林林场原场长骆荣泰一审获刑三年
近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色市百林林场原场长骆荣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骆荣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被告人骆荣泰在担任百色市百林林场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请托,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临时占用林地、木材购销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款项共计人民币65万元。
之前,经百色市委批准,百色市监委对百色市百林林场原场长骆荣泰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骆荣泰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骆荣泰身为国有林场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心无敬畏,擅权妄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骆荣泰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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