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的当事人顶格处罚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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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发布 发表于 2020-5-31 18: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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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靖西交警接到报警:一名14岁男生蒙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沿国道G359线由化峒镇往湖润镇方向行驶,行驶至陇布屯路段时,摩托车冲出路面发生自翻,事故造成蒙某当场死亡。

经查,摩托车系蒙某父亲给他用于上学和下学的交通工具,当晚蒙某下晚自习后,驾车回家时发生事故。

最终,民警对蒙某父亲处以罚款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该案也是广西对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的当事人顶格处罚的第一案。

来源: 百色交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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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亮 发表于 2020-5-31 18: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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