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至西林高速三家被征迁企业:补偿费用没谈拢,等来行政处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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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 发表于 2020-7-30 19: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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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300多家木材厂,绝大多数都没有用地审批手续,为什么只有我们三家收到违法用地处罚书?”7月22日,田林县弘昌木材厂负责人王女士拿着该县自然资源局的处罚通知书说。

今年初,王女士和其他两家木材加工厂负责人接到通知,因田林至西林的高速公路(以下简称“田西高速”)修建,需征用几家工厂所用的土地。其间,双方就补偿费用多次协商未果。6月份以后,三家工厂相继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称工厂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存在违法占地建棚的行为,必须限期拆除。

企业负责人:投资200万元 只给补偿89万元

2018年11月,在田林县潞城瑶族乡八洞村,王女士租用了当地村民13亩土地,开办了弘昌木材厂,并于2019年1月7日取得营业执照。2020年初,王女士接到通知,因田西高速建设,需要征用该厂地块。

“建设高速公路我们肯定支持。”王女士称,收到通知后,自己的工厂就停止生产了。但是,在补偿方面,双方没有谈拢。她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补偿,但田西高速公路(田林段)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公室”)给出的预估补偿价格让其无法接受。

“至少要把投资的成本收回来。”王女士称,其工厂前后投资200多万元,而目前征迁办公室给出的预估补偿价格是89万元左右。王女士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工厂的固定资产、生产设备、企业年产值进行评估,三项合计,评估价格为658万元。

5月8日,征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沟通,双方情绪激动并发生口角。5月9日,王女士收到《责令停止违法用地通知书》。没过多久,田林县自然资源局相继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其工厂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构成违法占用土地建棚的行为,限期自行拆除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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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明朝轮木材加工厂仍在生产,但相关生产设备不在补偿范围内。 南国早报记者 吕海锋摄

记者暗访:当地多家企业 未办用地手续

据了解,其他两家工厂负责人的经历和王女士类似。之后,三家工厂的负责人打听后获悉,田林县300多家木材加工厂,许多都没有用地审批手续,偏偏自己的工厂收到行政处罚书。

基于此,三家工厂的负责人猜测,在双方就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相关部门选择性执法,涉嫌通过以罚代征的形式,达到尽快让木材加工厂搬迁的目的。

明朝轮木材加工厂是三家工厂之一。与明朝轮直线距离相距约500米范围内就有几家木材加工厂,其中一家工厂的员工称,工厂只有一张营业执照,并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一直在正常生产,没听说要办这个东西”。

7月21日~23日,记者在田林县随机暗访了多家木材加工厂,负责人均表示没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一名业内人士称,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简单,而且收费比较高,“田林只有两家厂子办有这个手续”。

当地征迁办:补偿价以县里制订的标准为依据

据了解,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下发之前,三家工厂曾多次收到征迁办公室给出的预估补偿价,每次均不相同。其中,王女士收到5次报价,金额从49万多元递增至89万元左右。王女士说:“为何每次预估补偿价都不相同,是按照什么标准报价的?”

富琪木材有限公司也是三家被征收的工厂之一。该公司负责人吴女士介绍,自己收到过两次报价,第一次预估补偿价是99万元,第二次却变成了49万元。经过询问,吴女士得到的回复是,因为其工厂只有部分场地被征收,因此只补偿被征收的部分。吴女士说:“他们说只征收部分,但又要求我们全部搬迁。给我造成的损失是一样的。”

7月22日,征迁办公室一名熊姓工作人员解释,征迁办公室给出的预估补偿价格是按照《田林县项目建设征收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制订的。“预估报价之所以会变动,是因为之前有漏项。每次去复核,我们会根据工厂提供的证据材料,把漏项再重新计算进去。”

为何预估价和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价相差很大?该工作人员指出,主要是工厂对补偿的范围有异议。“首先,因为这几家工厂没有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占用土地。因此,办公室给出的预估补偿范围只限于木材厂的建(构)筑物,而评估价是对工厂固定资产的综合评估,两者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其次,有的工厂并不是全部被征收,办公室只对被征收路段上的建(构)筑物进行补偿。”

在采访中,该工作人员承认,目前田林县登记注册的木材加工厂超过300家,但取得合法用地审批的大约有10家。“从今年5月开始,县里成立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整治没有合法手续的木材加工厂,其他的工厂也在走程序处理当中。”

业主单位:个人诉求 应找当地部门沟通处理

据了解,田西高速是广西“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建成之后,南宁和昆明之间的行车时间会缩短。项目于2017年12月21日开工,建设工期4年,采用PPP模式引入投资人合作建设,投资合作单位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

熊姓工作人员表示:“工期还剩两年,这三家工厂的拆迁进度,直接影响整个项目建设的推进。如果不愿意搬迁,我们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征迁办公室的回应和解释,王女士等人并不认可。日前,王女士等人将诉求反映给田西高速业主单位——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但对方说这事不归他们管”。

7月28日,广西葛洲坝田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征拆工作是政府主导,评估补偿工作也由当地政府部门负责,“个人诉求应该找当地部门去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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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瑶 发表于 2020-7-31 10: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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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映坤 发表于 2020-7-31 21:20:43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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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俊 发表于 2020-8-1 08: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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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 发表于 2020-8-1 13: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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