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关于决定对县城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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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放料君 发表于 2020-10-13 15: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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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对县城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告

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县城停车秩序管理,提高城区停车泊位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乐业县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定,经依法履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5项程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县城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
县城区符合条件的道路停车泊位,具体收费区域详见路段公示牌。

二、实施主体
乐业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西凤坳停车场实施收费管理项目由乐业县城市管理监督局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并采取外包方式作为乐业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西凤坳停车场实施收费管理服务单位。

三、实施时间
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

四、收费时段
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时间为08:00至22:00。22:00至次日08:00不收费,西凤坳停车场实行24小时收费。

五、收费标准
(一)车辆收费标准实行计时收费
1.一般路段:同乐北路(环卫站至农科所)、三乐路(老公安局路口)、聂记修理厂至景华苑城南路口、融媒体中心门前道路、英华路(气象局大门前道路)、永乐街(老百货路口至龙角山大门)、原计生委小巷、永乐街(县第二幼儿园门前),小型、中型、大型车辆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费、超过15分钟1小时内分别为3元/辆、4元/辆、6元/辆。(08:00至22:00)最高限价分别为:15元/辆、20元/辆、25元/辆。

2.繁华路段:振乐街(小转盘至农贸市场大门)、镇石街(武装部至小转盘)、民乐小吃街、城北政务大厅门前道路、城北新公安局大门前道路、三乐南路(时代广场至县卫生健康局)、乐天路(博爱大药堂至好旺家超市)、乐天路(疾控中心大门至森工站垃圾中转站大门)、兴乐路原天缘门口至景华苑路口、民乐路(人民银行至莫老爷口腔店)、同乐中路(原妇幼保健站至电业大道),小型、中型、大型车辆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费;超过15分钟1小时内分别为5元/辆、7元/辆、10元/辆,之后每小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08:00至22:00)最高限价分别为15元/辆、20元/辆、25元/辆。

3.西凤坳停车场:小型、中型、大型车辆临时停放15分钟内免收费;超过15分钟1小时内分别为3元/辆、6元/辆、9元/辆;之后1小时内分别为每小时1元/辆、2元/辆、3元/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08:00至22:00)时最高限价分别为:15元/辆、20元/辆、25元/辆;车辆过夜(22:00-次日08:00)分别为小型15元/辆.晚、中型20元/辆.晚、大型车辆25元/辆.晚。西凤坳停车场可实行年票、季票、月票优惠制度:(1)年票标准:大型汽车:2000元/年;中型汽车1800元/年;小型汽车1500元/年;(2)季票标准:大型汽车:500/季度;中型汽车450/季度;小型汽车375/季度;(3)月票标准:大型汽车:170元/月;中型汽车155元/月;小型汽车130元/月。

(二)三轮车(含三轮摩托、电动三轮车)按小车收费标准收费。

(三)军、警、救护、消防、城管、环卫、园林、校车及执行公务的标有行政执法专用标志的特种车辆免收费。

(四)在收费路段范围内增加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按照相关程序报审后,参照本收费标准执行。

(五)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是指车位占用费,道路占用费,停车费中不包含车辆保管费用,即只提供车辆停放,不提供车辆看管服务。

 六、禁止载货车、工程车、农用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易污染、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在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

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利用城区道路、公共空间(地)设置、撤销停车泊位,不得损毁、拆卸、移动停车泊位标线、标识、标志牌和收费仪表等设施,不得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占用停车泊位从事经营及其它活动。

八、请市民群众和驾驶人员自觉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好规范有序的城区车辆通行停放秩序。

九、对违反《乐业县城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停放的,由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侮辱、殴打、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乐业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西凤坳停车场实施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等事项由乐业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和乐业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乐业县城市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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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磊 发表于 2020-10-13 18: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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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莹 发表于 2020-10-13 21: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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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 发表于 2020-10-14 06: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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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倩 发表于 2020-10-14 13: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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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显芝 发表于 2020-10-14 22: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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