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两男子在网络平台发布辱警言论被接受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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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放料君 发表于 2020-11-22 12:4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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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网络发达的年代

不少人喜欢在网上畅所欲言

还谓之“言论自由”

但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

发表不良言论

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近日,田林警方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有人在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上发布辱警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民警随即循线展开调查,经工作,连续查处2起通过网络发布侮辱谩骂人民警察言论的治安案件,依法对2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01

11月9日中午1时38分,微信网民“一只黄”在其微信朋友圈上发布了辱警言论,该言论在其微信朋友圈迅速播散,影响恶劣。发现该信息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令交巡特勤大队立案调查。

经查,该微信网民真实身份为黄某由(男、田林县八渡瑶族乡人),办案人员经多次口头传唤黄某由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其拒绝配合。

11月17日,办案人员通过经过调查,确定黄某由活动踪迹后,遂对其依法进行强制传唤。被传唤到公安局后,黄某由极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一直拒不承认自己辱警的违法行为。经过办案人员反复而耐心的思想教育以及法律政策宣传,黄某由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辱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黄某由交待,11月9日,其因在县城城区金鸿幼儿园门口路段,违法停放私家车,被县公安局交巡特勤大队以乱停乱放机动车辆为由进行治安处罚。因不满被处罚,黄某由便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自己车辆违停的照片,并附上了辱警的一段文字。该言论在网络上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黄某由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02

11月13日,网民“华丽的世界37702”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一则“田林公安交警强迫其承担交通事故处理结果”的不实文章。



经田林县公安局交巡特勤大队立案调查,该网民真实身份为吴某明(男、田林县浪平镇人),11月16日办案人员依法将吴某明传唤到案进行询问。经询问,吴某明对其于11月13日在新浪微博发布辱警文章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明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网络非法外之地
网民在网络上发表言论
要恪守真实客观的基本原则
注重网上道德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逞一时口快,换来的必然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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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渝 发表于 2020-11-22 12: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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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洋 发表于 2020-11-22 15:38: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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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晓苏 发表于 2020-11-22 17: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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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蕾 发表于 2020-11-22 20:2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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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谨泪 发表于 2020-11-22 22: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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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发表于 2020-11-22 23:19:29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太极古芳事件受害者众多 国家领导 百色警察要是还一样不作为 想私吞众多受害者血汗钱 硬定为传销 多少人都是贷巨款拿产品做生意 没想到产品是假货 不让退 部分组织头目逍遥法外 如湖北假名星星 真名吴秀莲诈骗犯 还逍遥法外 百色警察不止不主持公道 还要雪上加霜 迟早会逼出人命 到时候冤鬼索命 有钱也没命花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 求公道 严惩诈骗犯 退我们血汗钱 给我们留一条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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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国富 发表于 2020-11-23 07: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郑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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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姐 发表于 2020-11-23 09:31:01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公、检、法机关不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无视受害者被诈骗事实,不顾受害者损失惨重,要以传销罪判决。不去追回受害者的损失,不为民做主。广州太极古芳案件希望得到公平公正审判,还百姓血汗钱,还百姓公道,现在全国各地的受害者状告无门。恳求相关领导为我们受害者主持公道,返还我们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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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洁怡 发表于 2020-11-23 12: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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