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
您是否被车辆冒出的黑烟荼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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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烟车,一个光提名字就让人皱眉的存在,
它们不但毒害我们的身体、降低空气质量,
还严重影响我们的驾驶视线,
危害可谓非常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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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 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现在要联合出手整治黑烟车了
为了加强百色市行政区域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百色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抓拍点位
遥感检测(包括冒黑烟抓拍)不合格机动车及判定依据
依据《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 3847-2018)、《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 845-2017)进行遥感检测: (一)排放有明显可见烟度或一次林格曼黑度超过1级的; (二)在6个自然月内,两次及以上不透光度检测结果超过30%的。
处理方式
自通告之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黑烟车”(黑烟车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1级的机动车)等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辆在全市范围内道路行驶。对于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检测并提供检测数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增加交通违法行为代码的通知》(桂公(交管)〔2017〕94号),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请广大车主关注驾驶车辆的排放状况,如遥感监测排放不合格或车辆冒黑烟,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协助提升城市的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 百色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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