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被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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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放料君 发表于 2021-1-13 10: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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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消除火灾隐患
改善环境质量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8年12月29日
凌云县正式出台《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禁燃限放烟花爆竹
重要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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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2日10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凌云县泗城镇镇洪新区在建珑景花园小区突然鞭炮声四起,严重影响到周围医院、学校和居民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接警后,凌云警方立即前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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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当日是珑景花园小区3号楼封顶,违法嫌疑人谢某为图吉利,便到县城街上的烟花爆竹商店购买了1卷鞭炮和3盒烟花,于当日10时许在3号楼下燃放烟花爆竹以贺封顶大吉,凌云警方依法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谢某到泗城派出所接受处理。
微信图片_20210113095555.jpg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谢某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凌云县公安局泗城派出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对其采取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教育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谢某当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不可取,并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早在2019年12月凌云县人民政府就已要求在县城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规定了城区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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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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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倩思 发表于 2021-1-13 10: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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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育飞 发表于 2021-1-13 12:25:21 百色看点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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