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节假日期间 亲朋好友聚会增多 酒驾、醉驾行为发生的概率 也大大增加 看看下面这几位 直接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2月11日(除夕)晚20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民警在横县收费站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检测,该涉事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mg/100ml。
当天21时许,在同一地点,十三大队执勤民警再次查处了一辆黑色小轿车。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有的人就会觉得 昨晚喝的酒 那我睡一觉后就可以照常开车 殊不知这“隔夜酒”也有可能构成酒驾 2月14日中午,百色市田阳区三雷执法服务站。民警对号牌为桂LK***3小轿车驾驶人廖某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廖某前一天晚上喝了酒,心想睡一晚上,酒劲应该就散了,于是第二天早上便驾车前往城区,没想到还是被检测出了酒精。最后廖某将面临未携带驾驶证记1分罚款50元,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同样是在百色,2月14日14时许,百色平果市旧城街道。民警拦停一辆面包车开展例行检查。检测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李某也是前一天晚上喝过了酒,以为到了第二天中午就可以照常开车。最终,李某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广西交警提示 酒驾一时爽 酒驾名单你上榜 酒驾不息 曝光不息 下面将对2021年广西 首批酒驾、醉驾人员进行曝光↓↓↓ 南宁 2月7日晚至2月18日凌晨 南宁交警查处醉驾人员名单
处罚结果:扣13分,罚款10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处罚结果:扣13分,罚款105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处罚结果: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
违法内容 : 酒精检测含量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 : 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
违法内容 : 酒精检测含量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 处罚结果 : 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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