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一未成年边开电车边玩手机,结果与小车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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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放料君 发表于 2021-2-25 09: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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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驾驶电动车的危险群体
他们的交通意识较差
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也没意识到驾车的危险所在
更何况是“一心二用”
边开车边玩手机

★ 事故案例 ★

2月22日13时许,凌云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伶站乡袍亭村百凡屯路段,有一辆电动车与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腿部受伤,两车轻微损。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
以及调取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
终于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从视频里面我们可以看到,电动车驾驶员罗某康在驾驶过程中处于一边开车一边看手机的状态。
微信图片_20210225091641.png
被撞的瞬间,手机飞了出来
微信图片_20210225091649.png
经查,电动车驾驶员罗某康今年才13岁,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初级中学在读学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微信图片_20210225091654.png
这个事故案例我们应该注意哪些法律知识呢?

1
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之所以作出这方面的规定,是因为未满16岁的孩子,其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而且交警部门也一再提醒,未成年人骑电动车潜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2
禁止驾驶车辆期间使用手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部123号令对于开车打手机有了明确的记分规定,驾驶人除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外,并记2分。

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师生家长:
现在正是寒假末期,为了孩子的安全务必增强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了孩子的生命健康,切不可贪图方便让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消除未成年人出行的安全隐患,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丨来源:凌云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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