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交警曝光使用套牌和假证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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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放料君 发表于 2021-3-16 09: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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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
全国各地各行业的
“打假行动”拉开战幕
而交警的每一天都在实力“打假”
力争让造假者无处遁形

对于这些套牌车
蜀黍只想说
“你敢套牌,我就查!”

除夕夜,百色公安交警接到四川籍群众来电,称其宝马车从未到过百色市,但却有百色市的交通违法记录,疑似被百色人套牌了,请求百色公安交警查证。接警后,管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展开调查,发现疑似车辆在百色市区文明街出现,立即指挥调度路面执勤人员处置,疑似套牌宝马车被依法查扣。从接警到查扣,不到1小时。
微信图片_20210316092646.png
2月22日,靖西公安交警大队指挥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发现一辆悬挂车牌号为A584A6的银色本田小轿车涉嫌套牌。随后,民警立即锁定该车位置,并对涉嫌套牌车辆进行调查。
微信图片_20210316092653.jpg
经核对,确认该车为套牌车辆,民警依法对该嫌疑车进行查扣。   

2021年以来使用套牌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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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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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使用假牌假证后果很严重
还敢吗?!

平安出行 从我做起
尊法守规 铭记于心
百色公安交警郑重提醒
假牌证 莫使用
违必抓 代价重


| 来源:百色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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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媛媛 发表于 2021-3-16 18: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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