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郑泽鹏、郑泽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现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要求对本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进行公开悬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开发布悬赏公 告:
被执行人:郑泽州,男,1977年4月27日出生,汉 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神山后头住宅区二 直巷5号,身份证号码:44052419770427 ****。
执行标的:工程款本金161738.15元及迟延利息, 诉讼费3534元,申请执行费2600元 .
被执行人:郑泽鹏,男 ,1984 年1月8日出生,汉 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神山后头住宅区二 直巷5号,身份证号码:44058219840108 ****。
执行标的工程款本金161738.15元及迟延利息,诉讼费3534元,申请执行费2600元 。
对能够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顺利执行到位数额的, 申请执行人李某愿意给予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的悬赏 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悬赏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76-5827183
联 系 人:梁法官 平果市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3日 @平果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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