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
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 今年第二季度, 因存在未按照规定的频次 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交付未经监督检验的电梯、 未建立一梯一档电梯施工技术档案, 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等问题, 20家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被通报。
根据有关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日常维护保养的不同项目,又分为每半月、季度、半年、一年次的维护保养。
在此次被通报的单位中,未按照规定的频次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问题比较突出,广西快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桂林荔浦泽润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西德电梯有限公司、湖南凯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巨菱电梯有限公司、腾一电梯(江苏)有限公司等6家电梯维保单位被发现“偷懒”。
根据规定,电梯的安装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手续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提供制造资料,安装许可证、施工方案等安装资料。材料经检验机构审查、确认后,安装单位方可进入施工程序。
然而,在此次被通报单位中,溧阳申华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骏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电梯安装施工前未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此外,广东台菱电梯有限公司被发现交付未经监督检验的电梯。
对于乘梯人来说,最怕的是被困电梯内无法及时得到救援。《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条例》要求,接到乘客被困故障通知后,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抵达时间在设区的市城区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不超过一个小时。在今年第二季度,因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护保养人员未能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救援,广西宏建电梯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被通报。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被通报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及时整改,按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扣分,并根据违法事实和整改情况,对相关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予以查处。同时,持续加大对地铁、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维保的日常监管力度。
被通报的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单位
1.广西瑞均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溧阳申华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3.广州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4.广西快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5.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6.桂林荔浦泽润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7.深圳市西德电梯有限公司
8.广西骏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9.广东台菱电梯有限公司
10.广西建工电梯空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广西河池市意顺电梯有限公司
12.广西乾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13.广西宏建电梯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14.湖南凯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15.广西巨菱电梯有限公司
16.腾一电梯(江苏)有限公司
17.云浮市本信电梯有限公司
18.广西天泰电梯有限公司
19.广西恒泽电梯有限公司
20.广西南宁台奥电梯有限公司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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