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农某标、许某兰与农朝潘、农少妹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桂1023执186号,执行标的290708.17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农朝潘、农少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农朝潘,男,1970年12月26日出生,壮族, 45262419701226*****,户籍地新安镇咸曹村上曹屯**号。
被执行人:农少妹,女,1970年8月11日出生,壮族, 45262419700811****,户籍地新安镇咸曹村上曹屯**号。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被执行人农朝潘、农少妹的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776-5825781
联系人:吴法官
特此公告
平果市人民法院 2022年7月21日
来源:平果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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