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广西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保障领域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强化社会监督作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实施细则》共二十条,规定了举报奖励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奖励的条件、标准、程序等内容。《实施细则》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和违规类型多的违法违规行为,把奖励范围从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扩展至举报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规定“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举报奖励”参照执行。 《实施细则》规定了奖励的三个等级分类及条件。医保行政部门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举报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根据举报的三个等级,凡是查实违规行为的举报,以举报内容直接涉及的案值金额为计算基数,一级、二级、三级的奖励标准分别为4-6%、2-4%和1-2%。 据了解,2019年以来,我区各级医保部门先后奖励举报人189人次,发放举报奖励57.01万元,并连续两年出现单人次获最高奖励10万元,根据相关群众举报线索查实并追回医保违规金额一千余万元。 知多点:如何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群众可通过自治区、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的电话、网站、邮件、电子邮箱、APP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举报。 1.广西医疗保障基金欺诈骗保举报投诉平台:https://gxyibao.healthan.net/Report ▲ 长按识别二维码即可进入广西医疗保障基金欺诈骗保举报投诉平台
2.监督举报来信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6号 (邮编:530022) 3.举报电话 国家医保局:010-89061396、89061397 自治区医保局:0771-12345 南宁市医保局:0771-5846905 柳州市医保局:0772-2825083 桂林市医保局:0773-5625402 梧州市医保局:0774-6026620 北海市医保局:0779-3055199 防城港市医保局:0770-2871177 钦州市医保局:0777-2811658 贵港市医保局:0775-4590679 玉林市医保局:0775-2810711 百色市医保局:0776-2823021 贺州市医保局:0774-5128101 河池市医保局:0778-2186562 来宾市医保局:0772-4272295、4272279 崇左市医保局:0771-7883682 来源:广西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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