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是百色主要致贫原因之一。全市有174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15个村卫生室,现有乡镇和社区卫生技术人员6718人,有村医2304人(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08人,占8.64%),村医缺761人。2015年以来,全市计划引进医疗卫生人才3512人,实际引进2427人,聘用率69.11%,流失281人,流失率11.58%。由于条件艰苦、待遇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难、留人难,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人才匮乏比较突出。
百色市举办《关于进一步提高百色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学习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解决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引人、留人困难问题, 我市于今年4月份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提高百色市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保障水平的若干政策规定》,
新政策共推出如下9项具体政策措施:
简化招聘程序和放宽招聘条件
乡镇一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资格的医学人才, 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通过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
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设开考比例,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拓宽流动渠道
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所有用编人员实行“县聘县管乡(镇)用”,在聘期内,可以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流动; 聘期满后,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等公开招聘的方式在全市事业单位中流动。 乡镇卫生院聘用的技术骨干可签订长期聘用合同。 德保县都安乡凌圩村村医覃祥伟给群众看病。
实行岗位聘用优先原则
乡镇卫生院(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级别和实际工作能力,按程序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级。工作累计满25年的人员到全市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职称级别的直接聘用到相应级别岗位。
可参照上级医联体单位进行薪酬分配
县域内医共体乡镇卫生院人员绩效工资可参照县级医院绩效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乡镇卫生院于年末将业务收支结余扣除限定用途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后,转入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为正数的,可按不超过7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按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事业发展基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可统筹使用。
灵活提高薪级工资
乡镇卫生院新聘用人员入职时即办理享受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并高定2个薪级工资。2017年以后新进的其他在职同类人员现行薪级工资未达到上述新聘人员薪级工资的,同等享受上述高定政策。
统筹落实编外聘用人员相应待遇
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外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市本级财政聘用编外人员最低工资待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聘用编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和村卫生室医生的人员总数量可按不超过辖区内常住人口数的3‰进行控制。
提高村医生待遇
村卫生室医生实行“乡聘村用”,纳入乡聘村用管理的村卫生室医生补助按照当地村(居)民委副主任补助标准落实。今后村医生在职工资待遇随所在地“村两委”定工干部待遇调整同步调整。
实行特殊激励机制
鼓励艰苦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医生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对纳入管理的一类艰苦边远地区的村卫生室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学历的增加300~400元/月·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卫生系列初级(师)职称或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增加500~600元/月·人;取得卫生系列中级职称或国家承认的医学类本科学历的增加700~800元/月·人;取得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增加1200~1500元/月·人。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在此基础上实行差异化补助,增加200~300元/月·人。如经乡镇卫生院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可适当降低补助档次。 提供经费保障
本次出台的政策规定所涉及的经费,全部纳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如纳入“乡聘村用”管理的村医参照当地村(居)民委副主任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最高可达1900元,约是原来的6.3倍,这方面全部由当地财政支出。经测算,仅在提高村医和乡镇卫生院聘用编外人员补助方面,财政投入将增加约1.3亿元。
按照新政策,我市将通过以上九大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人、留人构建了“强磁场”,破解基层特别是乡村医生队伍人才匮乏问题,为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服务打下良好基础,为助推健康扶贫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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