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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下午15时30分许,群众韦某拨打110报警称:其于当日下午15时20分许,驾驶一两轮摩托车在广西田林县乐里镇进城大道百花寨路路段行驶时与一辆男式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其倒地后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后发生肇事的男式摩托车已经逃逸现场,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报后,田林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蒙务于第一时间组织交警大队、合成作战室和法制大队民警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布控,肇事摩托车司机岑某于当日下午就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查,案发当日下午15时20分许,逃逸司机岑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的桂LZTXX7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广西田林县乐里镇进城大道百花寨路路段时,与右侧同向行驶的由韦某驾驶的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韦某倒地受伤及车辆的交通事故。而岑某为了逃避责任却迅速驾车驶离现场。岑某到案后对自己交通肇事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6月4日,违法人员岑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田林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将会被处以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考取驾驶证。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切莫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来源:田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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