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看点据右江区教育局消息,6月11日,右江区教育局印发了《右江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公布了百色城区小学服务片区 (2019年)划分范围(文末附加划分范围)!
今年秋季学期,右江区辖区内21所城区小学和8所乡镇中心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6541 人,7所城区中学和6所乡镇中学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 6102 人。 具体如下:
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依法确定入学年龄 要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切实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原则上,2019 年报读一年级 的儿童应年满6周岁(截止2013年8月31日)。办学资源不足、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
2.报名时间和办法 (1)乡镇(街道)小学:乡镇(街道)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带 领持户口簿于6月15日到本乡镇(街道)小学报名。 (2)右江区城区户籍学生:城区适龄儿童由家长带领持户口 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于6月15日到所属服务片区学校报名。 (3)右江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家长带领持户口簿、居住证、住房证明和务工证明于6月15日到所属服务片区学校报名。
各小学在报名结束后10日内,将本校一年级新生报名花名册报区教育局审批。城区小学新生录取名单统一于6月28日在学校门口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各乡镇(街道)小学在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时,将《义务教育 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其法定监护人,在新学期开学时,由法定监 护人按《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带适龄儿 童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3.报名程序 (1)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或校园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将今年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2)学生家长携适龄儿童持户口簿、房产证等到所属服务片区学校报名,学校将每个适龄儿童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户口地址和家庭住址、家长姓名等情况逐一登记。
(二)公办初中招生 1.入学条件 初中一年级的入学条件为:2019 年右江区小学毕业生,具有右江区户籍户口儿童或符合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有关条件的暂住户口儿童;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右江区户籍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 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到所辖招生服务 区初中学校升学就读。乡镇(街道)小学毕业生全部安排在本乡 镇(街道)中学就读。具有百色城区户籍、居住地在百色城区的 区直小学毕业生全部按所划分学区安排到百色城区初中学校就 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 学额相对富余的附近其他学校或百东新区初中就读,享受本地学 生同等待遇。
3.招生时间 城区小学毕业生于 6月10日开始在所就读学校报名登记,学校组织填写《百色城区2019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 》, 收集学生家庭户籍及居住地等相关佐证材料,于7月10日前上交区教育局用作生源安排依据。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于 7 月 5 日前将辖区内小学毕业生花名册交到本乡镇(街道)初中学校, 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名单录取。8月15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4.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右江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办法 在右江区外就读并具有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 况申请回我区升学的,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在规定时 间(2019年6月10日至7月10日前)到右江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并提交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 籍的本区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且所 购房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唯一居住地;若学生的父母无房产,属三代同堂的,须提供市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若学生的父母 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安排入学。
(三)民办中小学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广西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桂政办〔2011〕84 号 ) 的有关要求落实。要在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按招生计划和时间, 依法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按照统一管理原则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 可实施。招生方案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招生和提前招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教基教 〔2015〕9 号)有关要求,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 地政府管理、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政策,进城务工人 员夫妻同在百色城区连续居住1 年以上(或单方居住1 年以上且夫 妻双方合计连续居住 3 年以上),可申请入读百色城区义务教育阶 段公办学校,可向暂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如该学区学校学额 已满,由我局统筹安排到尚有学额的就近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 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百色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 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父母双方在百色城的住所证明(所列证件之一:法定监护 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应附租房合同(附房 东房产证复印件)和街道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父母在百色城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国家规定的劳 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以上第 2、3、4 项等各种证件需满一年以上,时间均截至 2019 年 6 月 16 日。
《方案》要求,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障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残疾儿童、优待群体子女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严格落实“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等“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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