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组织起诉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于2019年6月26日在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从原告代理律师处获悉,因被告要求15天答辩期,法官在开庭不到15分钟便宣布休庭,此案将推迟审理。
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简称“广西信发铝电”)是山东信发集团子公司,公司宣传资料显示,广西信发铝电创建于2007年,总投资168亿元,职工4000余人,是一家集发电、供热、矿山、氧化铝、电解铝、石灰、铝合金棒、铝线、铝导杆等产业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集团公司。
2007年5月,广西信发铝电旗下电解铝、氧化铝、热电厂同时开工建设,用6个月的时间便实现一期电解铝顺利送电。2007年12月21日,该公司年产16万吨电解铝项目竣工投产,被称为创下氧化铝发展史上的速度奇迹。不过,广西信发铝电建起的排泥库、赤泥库近些年发生多次泄漏、渗漏事故,给当地农田、土壤和水源造成环境影响。
财新网曾报道,仅在2018年下半年,广西信发铝电赤泥库即发生三次不同程度的泄漏。另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的2018年第四季度全区突发环境事件统计表,2018年10月份发生的广西信发铝电2号赤泥库泄露事件持续时间长达20日。
2018年8月,环保组织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状告广西信发铝电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广西省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此案于2019年6月26日在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停止破坏地下水环境资源、停止继续导致山林石漠化;判令被告恢复原状,即对侵害的山体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对开采土地进行复垦。此外,判令被告承担三年来对大气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石漠化破坏所造成全部经济损失,共计2000万元(最终以环境损害评估结果为准)。
原告代理律师曾祥斌告诉记者,由于信发铝电污染行为复杂多样,原告当庭向法官申请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道歉,即在全国性媒体包括电子媒体和纸质媒体,连续一周就其环境公益违法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以及判令被告排除妨碍。
不过,当日开庭持续不到15分钟,因被告广西信发铝电要求15天答辩期,法官同意并宣布此案将于15日后再约定时间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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